根据《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办法》(生态环境部第12号令,常被称为中国 REACH),凡是年生产量或者进口量在10吨以上的新化学物质,应当办理常规登记。如果您的年申报量在1吨以上、10吨以下,请参考 新化学物质简易登记 流程。
如何确定是否需要办理登记?办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确定是否需要办理登记:1. 拟办理的物质属于新化学物质,并符合登记范围要求;2. 拟办理物质的活动地域属于《办法》规定的范围;3. 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符合《办法》及本指南的要求。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申请人可以查询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公开发布的《名录》,确认相关化学物质是否列入《名录》。对于《名录》中标记类别名称的物质,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申请人应提供拟生产、进口或者加工使用的该新化学物质准确的标识信息,如中英文名称、CAS号、分子式、结构式,以及与其研究、生产、加工使用方式或进口计划等活动类型相关的信息,提交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该物质是否列入《名录》。
申请人提交的新化学物质常规登记和简易登记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Regulix®致力于为拟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口新化学物质的生产或者贸易企业提供代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服务
我们根据每个企业的具体情况,量身定制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方案,从申请材料到后续审核,确保精准高效,避免繁琐步骤和不必要的延误。这样能有效降低企业的时间成本,提高登记成功率。
从咨询、申请到登记结果,我们提供全程服务,实时跟进进度,主动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的团队会与监管机构沟通,确保每个环节顺利进行,让企业无需担心任何流程细节。
我们不仅代理登记工作,还为客户提供详细的法规解读服务,帮助企业理解政策变化及行业趋势,确保新化学物质符合最新的环境管理要求,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